生命禮儀-1
第二章 對死亡的認知
第九節 佛教如何看待捐獻器官及大體

9.1  捐贈器官的意義

器官捐贈大致上可分成二種:往生者的器官捐贈、和生前活體的器官捐贈,往生後的器官捐贈,是在醫生判斷臨終者腦死亡後(死亡的定義),按照其生前的意願,將其體內良好可用的器官組織,以無償的方式,捐獻給予器官衰竭、正急需器官移植的病患者;活體器官的捐贈,則是捐出自己身體的部分器官或組織,移植給適合配對的急切病患者。

 

大體捐贈是指當一個人死後,依從他的生前遺願,捐獻出遺體以提供醫學院學生作解剖、學習人體構造的課程,或做病理的解剖研究,現時醫學雖日新月異,但人體模型與實際大體仍有相當大的落差,故此,大體的捐獻(無言老師)對於醫學的教育,仍然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。

 

9.2  佛教的佈施(捨)精神

在佛教生命觀的法義與精神上來說,捐贈器官是菩薩道的精神,然而,選擇不捐贈器官的,並不表示不行菩薩道,因為菩薩道有各種不同的示現形式。菩薩道的修行,是從實踐佈施作為開始,實踐佈施之行,不但可以去除慳貪的習性,還能長養修行的慈悲心,積聚學佛修行所需的福德資糧。佈施即是以自己所有,普施於一切眾生,佈施有三種之分:法佈施、財佈施及無畏佈施,其中的財佈施,又分為兩類: 一是外財施、二是內財施,內財施就是以自己的頭、目、腦、髓,以至整個色身施於眾生,如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行菩薩道,曾經割肉餵鷹、捨身飼虎。人們選擇捐獻器官及大體作內財佈施,正是奉行佛陀的教義精神,本意是成就眾生能於未來成佛,亦圓滿自身修持 “無緣大慈、同體大悲”的正行。《華嚴經》內有云:諸佛如來以大悲心為體故,因於眾生而起大悲,因於大悲生菩提心,因菩提心成等正覺。”

 

在實踐佛教的佈施精神之前,需要有前行的發心:即是完全明白將自己所有的東西,給予其他眾生的目的,是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眾生,於未來際可以成佛的緣故,因而廣發菩提心。在真正行佈施時,即實踐正行之際,必須是沒有人我執、及法我執,也就是在沒有 、及身的存在念頭下廣行佈施,倘若世人行施心只為希冀果報,這仍是執著於色相;所謂菩薩行的佈施,是了達三輪體空之相(無施者、受者、所施之物),能不住於相、不希冀名聞、果報的世間虛幻之物。

 

而根據佛說經典上的記載,釋迦牟尼佛亦於過去多世之中,發願求無上菩提之心,常行六波羅蜜、勤行佈施圓滿眾生之願,與現今器官及大體捐獻的行為來說,同樣是遵循及實踐佛陀不增不減的大悲心精神。《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》:“吾於過去無量劫中,求法華經,無有懈惓。於多劫中常作國王,發願求於無上菩提,心不退轉。為欲滿足六波羅蜜,勤行布施,心無吝惜,象、馬、七珍、國、城、妻、子、奴婢、僕從,頭、目、髓、腦、身、肉、手、足,不惜軀命。

 

9.3  捐贈器官的正見    

現今的佛教徒對於捐獻器官及大體,常存有不少的疑問:聽聞一個人臨命終時,八個小時之內,甚至時間更久,亡者的神識仍在,不宜隨意的移動身軀,此時捐贈器官,是否適宜又,捐贈器官給人,但受贈器官的人卻又去造業,這對捐贈的人,有無因果業報的牽累蓮生活佛這樣的告訴我們:密教有“中陰聞教得度法”,這是對於死者神識的說法開示及引導,死者神識要仔細地諦聽,依教奉行,一心不亂,也能往生佛國淨土的密法。在這種狀況之下,當然屍體不宜去翻動他,避免痛苦及不安。

 

但是,捐贈器官,是一種佈施,是菩薩的菩提心,這一發心,自有菩薩及諸天來守護,也就是說,只要如此發心,時間和往生否,都不是問題,因為捐贈器官,是救濟人,佛菩薩會放光,接引此人的神識。十方佛菩薩共同讚嘆。不可能丟下此人的神識不管。另外有人問,被捐贈的人,得了器官,反而造了很多業,這樣又如何 我的回答是,我們行菩薩道的人,是救濟第一,發菩提心,是不計後果如何的。例如,我們明明知道,世道人心太壞,善人少、惡人多,又有說寧可救蟲,也不要去救人,這都是感嘆,人心太壞,比豬還要髒。這會變成:你死了活該。他死了也活該,大家全部活該。這樣子一來,人間就沒有菩薩,人與人就成了自私自利的阿修羅。所以,捐贈器官,是菩薩發心,正是佈施救濟,被捐贈者,其人如果造業,因果是自負的,二者器官雖一,但神識是二,萬法是唯心所造,自然毫無干涉。


為了釋除眾生心中未解的疑慮,蓮生活佛更作出進一步的解說:依照佛菩薩的說法是這樣子的,當你生起菩提心,希望用你的身體做最後的一次佈施,讓有需要的人,因而得到希望與幸福,此刻真心誠意的佈施,將會感召佛菩薩的下降,及放出光來加持你,你的心裡將會是很平和,由於你的菩提願力,願意把你的心臟、腎臟、眼角膜捐獻出來,利益其他眾生,這種發心是一種白業,會有一種白色吉祥的光發出來,這時諸佛菩薩都會來護持你,及放光消除你的痛苦,然後接引你的神識往生西方,這便是“以真感真”,用真誠的佈施感應真實的救度。你最後一次要把身體的器官捐獻出來,利益其他的眾生,這是菩薩的行為,若有人說,不可以把你的器官捐獻給其他人,因為你身體被動來動去,甚至被挖,你會感覺痛苦,神識會很不安,這樣的說法與佛法是不合的。你最後一次捐獻身體的器官,你心裡白光會顯現,諸佛菩薩會放光來加持你,使你免於痛苦,接引你往生西方。所以,蓮生活佛鄭重的說,捐獻器官是可以的。

 

 

思考題:

1.     捐贈器官或大體,屬性於何種發心,是否有利益眾生的作用

2.     器官及大體的捐獻於佛教來說,是屬於那一類的佈施



參考文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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